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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主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证要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6-11-23 浏览量:0

凤凰房产11月23日讯 今日,成都市主城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遵从“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据悉,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已于本月17日17∶00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土地登记、房屋交易登记申请。其实早在8月19日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就已开始,陆续已有13个区(市)县实现了旧证停发,颁发新证,并且大邑、都江堰、简阳三个(市)县也在11月21日之前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如此一来,不动产登记全面覆盖全市范围。关于产权证的几个问题你搞清楚了吗?

Q1:为什么有人的房产证件是“双证”,有人是“单证”?

按规定,2016年11月23日前完成主城区申请登记的商品房,正常情况下是应该持有房产证和国土证,之后则是是单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23日之前的商品房如果是“单证”,据律师介绍多半是以下两种情况:

1. 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就只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2. 如果国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只办理了房产证,而无法办理土地证,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银行,由于没有偿还借款,抵押银行不同意办理土地证分户。

Q2:产权证不齐全的房产,交易有什么影响?

王亮律师说:一般情况,以房屋做抵押贷款,银行都要求提供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证件不齐全。购房者若要以该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可能会出现阻碍。并且对以下三种情况有规定:

1. 若该房屋自始就不能办理双证,如小产权房,违章建筑,且无法通过事后审批取得双证,那么这样的房屋不能转让,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无法过户,也无法取得物权,若遇拆迁可能也无法获得有效赔偿。——权利无保障

2. 若该房屋只是暂时未取得双证,如期房,该房屋可以转让,所签订合同有效,但是在未办理产权过户期间,可能会因房主的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给买受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风险大

3.若为农村宅基地上修建之房屋,若是将房屋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么合同一律无效。——不能交易

Q3:买房后,多长时间能拿到房子的产权证明?

办理双证并非开发商的义务,购房者可自行办理,但开发商需提供必要的材料。材料提交齐全后,何时能够办下来得看房管部门。

王亮律师说:“开发商一般情况下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分别约定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期限(比如自房屋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办理房产证,3年内办理土地证),不同的开发商约定不同,若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将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Q4: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拿到产权证明,会有赔偿吗?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法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Q5:买了房一年,迟迟没有拿到产权证,这以后拿的是“双证”还是新“单证”?

据报道,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已于本月17日17∶00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土地登记、房屋交易登记申请。那么,17号之前完成交易并完成相关登记申请的,拿到手的还是“双证”;17号之后交易的,拿到的是新证。另外,只要权属不变更,即17号之后没有买卖。房子可以不换证,也就是说不变不换,变则更新。当然,如果这之前的房产证件不齐,即便在23号完成交易,也是没有办法更换新“单证”——《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