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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拍卖土地配建租赁住房并交由国有公司管理

发布日期:2018-07-30 浏览量:1140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可签五年、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记者29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近日出台相关政策,规范拍卖土地配建租赁住房的建设、装修、管理。

成都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规划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拍卖土地上配建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了成都市拍卖土地上配建租赁住房的建设、移交及运营管理等,以提高其建设质量、居住品质及运营管理水平,满足新市民的居住需求。

根据办法,配建租赁住房的建筑设计应纳入项目整体规划设计中统筹考虑,在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方面与项目商品住房保持一致且总体和谐,并满足配建租赁住房对采光、隔音、通风的要求,日照、电梯配比等不得低于项目同期同类商品住房的建设标准,同时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

为规范租赁市场、鼓励长租,办法还明确,配建租赁住房应交由国有住房租赁公司运营管理,鼓励国有公司与市场化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经营,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配建租赁住房通过评估确定起拍租金价,并通过竞价确定成交租金价,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可签五年。

去年以来,成都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降低个人出租住房税率,建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今年已入市两批国有住房租赁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