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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把关严 心存侥幸套取公积金“此路不通”

发布日期:2016-06-20 浏览量:922

今年以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办理12345工单,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诉求人。1—6月,中心共接收12345工单754件,办结732件,在规定期限正在办理22件,综合满意率排在同组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有20多件工单是反映购房材料齐全有效却无法提取或被不予提取公积金的问题。经核查,这些工单均是我们严格审核把关、严厉打击骗提套取行为所致。”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12345负责人介绍。

同一套房产,一年内二度提取公积金被阻。

工单:上个月,市民张先生拨打12345投诉,他不久前在镇江市购买了一套房产,依法申请提取本人在南京缴存的13万元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其办理。

办单过程: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张先生户籍、工作单位均在南京,“五险一金”也在南京缴纳。今年4月份,他通过某中介机构购买了镇江市一套45的住宅,契税发票显示其房屋交易价格为13万元;张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3.1万元,他于今年5月申请提取13万元。

调查显示,此套房产在张先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前一年内,已有过提取记录。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的通知》第十四条“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了不予其提取的决定。

评析:同一套房产重复交易、频繁提取公积金,减少了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蓄积,从而影响刚需(首次购房)和改善性住房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发放。

中介机构伪造证件进行骗提被发现

工单:今年3月,市民吴女士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和结婚证等材料,到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被网点工作人员告知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不能再次办理提取,吴女士遂拨打12345求助。

办单过程:接到这一工单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展开了核查。

原来,吴女士和市民李先生是夫妻关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住宅。今年2月,李先生持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到工行公积金网点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业务。一个月后,其爱人吴女士到另一家银行承办网点正常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系统显示有一位王女士持与李先生的结婚证、以李先生配偶名义办理了提取业务。

接到吴女士求助工单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阅了王女士的提取资料,并将王女士与李先生的结婚证送民政部门核实。经核实,该结婚证系伪造,王女士行为涉嫌骗提公积金。在确凿证据面前,王女士承认了中介机构为其伪造结婚证、骗取公积金的事实,并退回了所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评析:骗提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中介机构幕后操纵,通过协助买房人伪造相关提取材料牟取手续费。中介机构协助职工骗提成功后,一般按提取金额的20—30%收取费用。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中介机构,从根本上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现象。

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被查出

工单:市民王先生在沭阳县温州商贸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4月,他前往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却被告知不能办理提取,王先生于是拨打12345咨询。

办单过程:经查,王先生在本市无产权住房,所购房产面积为55,单价7000元/,面积偏小,单价偏高,审核人员在与王先生电话核实中,王先生对答不流利,对所购房产信息不清。

经与沭阳房产部门联系,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当地二手房价格每平方米只有3000多元,且王先生所持房产证丘权号对应的房屋所有权人不是他本人,此房产近期也未发生交易行为。王先生涉嫌持伪造的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

评析:使用虚假材料骗提套取行为的蔓延,会诱导更多职工不依法提取使用公积金。多年来,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防控骗提套取行为,取得了较好效果,骗提笔数、资金额近年来呈下降趋势。

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截至去年12月底,本市有36553个单位、192.19万名职工缴存公积金,累计缴存金额为1689.44亿元,缴存余额755.72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933.72亿元,其中80.67%用于住房消费;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09.86亿元,支持52.69万户家庭贷款购房;累计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22.52亿元上缴财政,用于廉租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制度具备互助性,主要体现在:国家出政策、单位和职工出资金,共同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缴存职工之间提供资金互助,如一个职工申请贷款需要十个以上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这种互助很好地解决了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消费需求。南京住房公积金始终以“一点一滴公积金、全心全意为人民”为宗旨,以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刚性住房消费为重点,很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优越性。在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中,所购住房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占55.97%,低收入家庭占59.55%,中等收入家庭占38.66%。